崇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圆满收官

2020.02.22 2624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部门、乡镇(街道)精诚协作,圆满完成2019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创2013年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以来最好水平。截至12月31日,我市空气优良天数为294天(优良率80.8%),较去年同期增加43天,改善幅度在成都市22个区(市)县中位列第3;PM2.5平均浓度4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9%,下降幅度位列成都市第1;综合指数4.20,同比下降15.4%,超额完成成都市下达247天优良天数、PM2.5平均浓度51微克/立方米目标任务。此外,我市SO2和NO2的浓度均呈现大幅下降,改善幅度在成都市分别位列第1和第2名。

  2019年以来,我市深化思想认识,综合施策,举全市之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健全工作体系,建立小时预警、日督查、周调度、月评价、季通报常态化工作机制,以全市30个微子站为依托,实施精准调度和科学管控。二是提高治理水平,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全市大气污染源分类清单,有针对性地对特定污染物进行分类管控;制定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地、汽修厂、工业企业、餐饮企业等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对全市58个固定源设置扬尘围栏和车辆识别设备,在城区主要出入城通道建立装5个城市围栏,将62家建设单位、7家渣土运输企业340辆渣土车以及市级部门乡镇共1774名管理人员纳入平台协同管理。三是严格监管执法,市大气办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工业企业、工地、汽修厂、餐饮企业、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等行业和领域逐个开展专项检查和整顿,查处涉大气环境违法案件38件,处罚金额160余万元;检查工地1800余个次,查处扬尘类案件34起,查处货运车辆沿途飘洒2829件;实施重型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检1001辆次,查处超标车辆173台次;开展建成区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执法检查4200余家次,查处超标排放油烟1起;处罚露天焚烧1起。四是完善督察机制,采取由市领导带队督察、通报约谈、目标考核、追责问效等方式,截至目前大气督查点位240余个,发现问题551个,发出《大气督查整改通知》323份,《环境空气质量周报》52期,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大气周调度会18次,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6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