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了确保全市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符合当地餐饮油烟排放标准,切实解决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提高市区的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油烟整治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现在有了专业检测油烟排放是否达标的设备,大大提升了油烟整治的工作效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对油烟污染有明文规定: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或者未采取其他的油烟净化措施,油烟排放不达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罚款五千元至五万元;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城管执法部门为了推动油烟治理工作,争取了餐饮油烟净化补贴资金,目前已有230户油烟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发放金额为97万元,但餐饮补贴的发放截止于11月。
据了解,目前巴城累计安装油烟净化器950余台,其中餐馆800台、机关单位98台、学校57台。经过扎实开展油烟治理工作,油烟扰民的投诉电话大大减少,巴城市民的生活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安装油烟净化器的补助申请标准如下:
(1)餐饮单位(不含机关食堂))安装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净化器,可申请补贴1000元到8000元;
(2)烧烤经营业主按购买油烟净化设备发票金额的40%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
(3)小型餐饮单位每户补助3000元;中型餐饮单位每户补助5000元;大型餐饮单位每户补助8000元。
目前已有230户油烟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发放金额为97万元。根据资金使用情况,该专项资金将持续发放到今年11月。到期后,新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馆,将不再享受相关补助。